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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朋友的長輩都會留有一些珠寶首飾給子女或後輩,但接收的至親往往不知道這些珠寶首飾的來龍去脈,更遑論價值了。
最近和一名友人閒聊間,他透露其母親身後留下了一批翡翠首飾,他不知價值,想我提供意見,方便他日後處理。於是乎我便約他,到他府上看看並給予意見。到了友人家中,看到其母親收藏的都是鑲嵌了黃金及鑽石的翡翠首飾,工藝質量不差,而且有一定年代,我便詢問這批首飾的年期,是否屬於上世紀20至30年代的物件,友人表示應該是屬於那個年代的。
上世紀20至30年代,屬於民國時期,那個年代的首飾有獨特的風格及時代印記:中國剛由封建社會時代蛻變為新時代,舊時代的工藝逐漸被西方的貴金屬加工及鑽石飾物取代,西方珠寶的款式在當時流行,但中國人仍然保留了對東方寶石如玉石的喜愛、尤其是翡翠玉石之類。當時很流行把一些翡翠鑲嵌在黃金上製作成戒指或手鏈等飾物,這些翡翠很多時也是由上一輩傳下來再交由金匠加工鑲嵌而成。
那麼這些已經有近一個世紀的翡翠首飾又是否可作古董收藏品來看,具很高價值呢?
首先翡翠作為玉石傳入中國時代較和田玉為晚,文獻記載在清代雍正十一年(1733年),距今507年左右,而且早年收藏翡翠重顏色不重視質地,如現今質地幼細通透的種類並不多見,所以單從品質上年代久遠的翡翠質量反而不及近代。從古董的價值來看,中國對古董的年代要求較西方的嚴苛:必須在第一次鴉片戰爭前(1840年)前產出才算古董。故此很多民國時期甚至是晚清的舊物也不一定能稱為古董。
雖然如此,但我仍然認為朋友家人留下之物很有特色,具有屬於那個年代印記,有着當時國人對美的追求,這些首飾經歷了百年,一代又一代傳承留傳下來,有着很珍貴的感情價值呢!
▲ 舊時代的翡翠首飾多以黃金鑲嵌。
▲ 翡翠首飾有着傳承的功能。
▲ 早年對翡翠的質量不太重視只追求顏色。
▲ Art Deco 風格是20至30年代流行的款式。